(一)前言
我喜歡探討現存記憶與人的當下之間的關係。
「人」,憑藉著身體的存在,得以開展意識,記憶納於其中。而關於「記憶」,是這樣的,當記憶予人的感覺過強的時候,儘管人事已非,儘管景物已不安在,人也安然自得地好像還活在從前。
記憶當然是來自於過去的事件與點滴,它曾經確實發生過,理當確實存在,但過去不屬於當下自身所處的時間和空間,因而有了非現實感。事件發生,事件過去,事件成為記憶,人所持有的不過是「記憶給人的感覺」,但造成記憶產生的那個原初,本身卻開始在人的意念中失落,流離。越意圖將其在思路中再現,得到的越是殘影晃熠。我認為,體會到這種記憶的樣態讓人感受到定量的焦慮與恐懼,這些不安定的惶恐誘發我試圖去找尋出口。
我的創作計畫並不是要讓人回到過去,而是要呈現對於記憶的非現實與虛幻感所帶給的人的種種空乏、恍惚,進行彌補和回應。
(二)創作動機
世界雖然是永恆虛幻的,但這並不能構成人類絕望的充分理由。
尼采(Fredrich Nietzsche)
原出是最憂鬱絕望的那個時段,不是無盡黑暗,只是蒼白。一 片 蒼 白。
蒼白詞義:
1、白而微青的顏色
2、缺乏活力和生機
意識上泛青的白,縹緲,空乏。極度的不真實感。覺得世界並不是如眼前所見的存在運轉著,世界並不是充滿著各式的機會碰撞與排列組合。這個我們眼中很大的世界只是一個實驗盒,每個人被一個更大、更有主宰性的控制者置入於世界中,然後承受關於無知、過失、離析、失去的實驗,體驗苦痛。這樣的恐慌激起的不只是無力感,更多的是自覺意識。
雖然從來沒有長期獨自在除了自身之外完全空無一人的環境中生活,但總還是覺得自己是過著離群索居的日子。內心冷漠、自閉、自我中心、喃喃自語、......。
我直覺自己應該要跳脫這樣一貫不太健康的內心狀態。
我希望藉由藝術手段來凝聚一股溫和的主動性力量,令人重獲生機、遏止傷痛的力量,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從即刻當下,我開始去做。創作由自身內在生活的感受出發,意圖指射及引發他者的共通回憶,並加以陳列。
我開始進行一個尋找情殤者的計畫。
三毛寫的《七點鐘》的第一句歌詞是這樣的:今生就是那麼地開始的。
我認為人類生命的核心在經過某些事件的觸發之後,才能真正地被開啓。
會選擇「情殤」作為第一出發,是因為我直觀認定這是一個會在精神上具有重大意義並且造成強烈觸動的事件。我所說的情殤並非只是單一的愛情上的殤慟,在我而言,任何種類、形式之情感的渴望及欲念,只要不被滿足或被強制消靡,即是一種痛覺與傷害。簡單地說,我認為凡「疼痛的情感」皆可稱之為情殤。
我在網路上發佈徵人啟示,募集到志願者之後,與她們(碰巧前來表達合作意願的都是女性)對話,聆聽她們的故事並予以討論,咀嚼她們所告知的內容,試圖從別人的記憶片段和情感碰撞中找到自己甚或更多的他者能以取得類似共鳴之處,找出實際上拍攝時可以從而運用的關鍵字句,予以轉化、構思。
一開始的創作動機由我個人的體驗出發,接著透過我的創作行為,讓她們對於自身記憶進行重新整理、回顧,消融心裡的鬱結。
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說人生有四件快樂的事:早晨新鮮的空氣、別人對自己的愛、放棄所有的野心、創造。
對我而言這並不只是一個創作計畫,它更有點類似旅行的性質(當然是指心靈上的)。
出發點是我的傷口,而我預設的終點是:我們開始一起康復。
跌入蒼白中的我們,由蒼白中再次出發。
(三)創作構思
「我們朝向(oriente)夢境,而非完成夢境。」加斯東·巴舍拉(Gaston Bachelard)
不真實感從何而來?從何而解?
有時候,這個現實世界中的事件、物件讓人在精神上產生的種種主觀認定(勝利、潰散、滿足、失落......)衍生出幻覺的擺盪,每當察覺於此,人便很容易地被迫進入一種退避狀態,而藝術所能做的即是此退避狀態的彌補,首先第一步即是盡力將幻覺感消靡。
我意圖將記憶以虛構的方式,重新杜撰、構思,使記憶純化,得一「另類的真實」。這種以實體物件營造虛擬的動作,之於我來講最直接確實的定義即「造夢」。
夢:願望與真實的並置
佛洛伊德將夢視作「一大堆心裡元素的推砌物」以及「願望的達成」。夢常用一些較為瑣碎的小事為顯意,佛洛伊德將其視為「夢的改裝」(distortion of dream)的轉移作用。
同時佛洛伊德認為夢無法區分什麼是願望,什麼是真實。在這裡,「願望」和「真實」似乎是被置於相對的位置:人的「願望」(或者是欲望)為「真實」中無法(或尚未)實現的部份,但願望與真實卻又同存於夢中。而接著我想到的是,在意識狀態下,將願望與真實並置的可能性。
夢能夠將清醒時分被壓抑阻擋的衝動(荒誕、無稽、極端的潛抑思想)表達出來,這種性質近似於我對於「創作」的主觀看法,創作替那些人在真實世界中的虛無夢囈( 無法實踐之事、無法抵達之處、無法觸摸之物、無法會面之人)進行拼湊與編織。
我以上述「夢的荒謬性」為發想,營置出一些較脫離現實、失真感重的場景和情節,主要構成物有:空間、象徵物、人體。
場景設置的物件及材料則截取自與當事者記憶以及我與她們的對話內容。有些是實際當事者記憶中物件的直接挪用,其餘則是我從對話內容中找出的一些意念,再利用一些物件加以象徵性地轉移。在這裡,物件變成一種實踐人心欲念、願望的符號。
人與事物之間的意識關係
經驗、記憶來自於人與真實世界中事物的接觸,而其並非幻想,事物展現於人,事物真實地被人看到,它們呈現的方式(也就是表象)即是它們存在形式之中的一部份,人將事物的呈現展現於自己,展現於他人。人的心智與真實世界彼此關聯、相黏著,我們的情緒、情感、我們碰觸過的東西、我們聽到的言語、我們擁抱過的人、我們受過而癒合的傷、曾在我們身邊被疼愛的一隻小動物、......,確實是存在的,如果我們可以意識到並篤信它們(特別是那些重要的、被珍愛的事物)存在的真實性,我想那種不安的幻覺感即能隨之而去。
而關於「幻覺的擺盪」,即便是幻覺,也有其實在性,人之所以在心智上產生了幻覺的擺盪,是因為原先人認為自已正在確實地感知,而後卻發現(或認為)那些其實是想象。
對於那些不該是幻覺,卻讓我們產生幻覺感的記憶,如能再度感知,將真實世界與內在世界的連結繫上,或許能在某種程度上恢復失落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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